城事
(通讯员 朱开健) “阿弟,我知道错了,以后再也不会乱烧东西了!”6月5日下午,在柳北区城管执法局沙塘中队,年过七旬的市民蒋老汉接过执法人员依法开出的 500元罚单,后悔不已,连声认错。
事情还得从4日上午说起,当天上午10点半左右,执法人员接到市民反映,在北部湿地公园东侧一处开阔地,有人非法焚烧橡胶制品,现场浓烟冲天。执法人员赶到并未发现当事人,城管队员先后使用了3个灭火器和16桶水,才将烟火扑灭。由于焚烧橡胶制品产生的浓烟严重影响空气质量,附近村民对此深恶痛绝。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,村民自发对该开阔地进行“监控”。
5日下午4点半,路过的村民看到,该开阔地又浓烟滚滚,一个年过七旬的老汉,正在翻弄着燃烧物,旁边还停放着一辆红色的电动三轮车。村民立即向城管执法人员反映。执法人员赶到现场,要求老汉立即将烟火熄灭,并依法将其三轮车查扣。
经询问,老汉姓蒋,已年过七旬。据蒋老汉说,他前两天收来了几个轮胎般大小的铁皮卷,听说昨天有人在这里空地上烧东西,他便有样学样,用三轮车把铁皮卷拉来,把铁皮卷边上的橡胶制品烧掉,再把铁皮卷当废品卖掉,估计可以得到几十元,没想到刚烧了没多久,便被举报了。
蒋老汉的儿子得知父亲被执法人员查处,在电话中责怪父亲“老糊涂”。蒋老汉也十分后悔,强调自己是第一次“犯事”,以后一定改正,希望执法人员宽大处理。执法人员告知蒋老汉,根据相关法规,擅自焚烧橡胶等有毒有害物质的,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500以上2000以下罚款。经立案调查,鉴于蒋老汉年纪大且悔改态度好,柳北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其从轻处罚,罚款500元。
在此提醒广大市民,擅自焚烧废弃物,不仅会带来安全隐患,还影响环境。市民如发现类似现象,请反映至柳州市智慧城管平台。
